闽商专综[2014]32号
本学年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报告内容由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本学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调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党务、校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公正真实和便民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治校。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将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cc.edu.cn/xwgk/index.shtml)、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cc.edu.cn)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便利,也为师生员工和家长提供喜闻乐见的信息公开方式。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本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使用情况;学校学历层次和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学年,学校通过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主动发布的信息共763条,各系部也通过本部门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新葡的京集团通过信息公开栏(http://www.fjcc.edu.cn/
xwgk/index.shtml)、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
www.fjcc.edu.cn)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系部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各类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教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学年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价情况
学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信息,大家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满意态度。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学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没有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学校在门户网站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新葡的京集团、办学基本情况、校领导简介及分工;发布学校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公布学校各类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制定并遵守《招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新葡的京集团秋季和春季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等信息,招生办都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和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网站上设有专门的查询窗口供学生查询录取结果,招生办还将录取结果上报教育考试院,学生也可通过考试院的端口查询录情况;在招生网、招生简章和教育厅招生网上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开通在线咨询,招生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处理学生咨询和申诉。处理咨询和申诉的结果直接公布在网上,或通过电话告知学生。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梳理,在财务网公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办法,让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清楚报销的程序。加强对省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并严格执行。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2014年新增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后在财务网公示。2014年部门预算,主要有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部门预算说明等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干部的面试场地允许干部群众旁听,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公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除在网站、招生简章等公布外,还及时上报到“福建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全校课程开设情况、学分分布、教授授课情况等信息,写在“办学质量年度报告”并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考核。
依照学生评优评奖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全部公开在校园网上。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执行计划报批,量化管理制度,严把出国(境)审批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前还存在不足之处,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的规范性、科学性还不够,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意识还不够到位,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在加强财务信息和招生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心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师生和社会获取学校重要信息的渠道畅通。
(二)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在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健全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的契机,加强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导,形成常态化监督,把好保密审查关,推进各部门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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