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福州市《红墙新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涉及到学院观凤亭街121号附属间。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征收处置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机管综[2015]148号)精神,经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观凤亭街121号27间已房改房产的配套附属间按规定标准向相应产权人拟出售,产权补偿款收归学院。凡对该房屋界址以及产权转移等有异议者请于2017 年 10 月 9 日至2017年10月14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向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房出售。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资产管理处 电话:18960959188
监察审计处 电话:13906927048
附:拟出售名单
关于观凤亭街121号楼27间附属间拟出售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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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