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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党委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4/03/10 15:49:42 浏览人数:

各位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概况

2005年至2013年底,全校党员共缴党费401771.57元,其中在职党员共缴党费344222.57元,离退休党员共缴党费57549元。

2005年至2013年底,上交教育厅机关党委党费共计202384.3元,教育厅机关党委返还党费共计24639元。

2005年以来新葡的京集团党费支出共计128647.5元。其中,党员培训费7100元,印购党员学习材料费31514.2元,表彰奖励先进51800元,购买管理软件7000元,其它开支31233.3元。

截止20131231,收支相抵后,新葡的京集团党费共结存114881.26元。2005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2005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专门的党费银行账户,有专人负责管理党费,并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按季度交纳党费,按季度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各总支、支部专人负责收缴党费。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总支、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党费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审计范围。

2、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2005年以来,新葡的京集团各基层党组织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主管厅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合理开支留成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帐目清楚。2005年以来,新葡的京集团党费支出128647.5元,占党费总收入的32%。对党费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立项活动这个规定范围,主要用于党员教育活动、培训活动、订购与印刷党员学习资料、支部立项活动以及开展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

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党支部(总支)党费收缴工作不够及时,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等。

今后,要继续引导新葡的京集团各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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